【案情】案情介紹:溫州愛好筆業有限公司獲得名稱為“筆(AH521)”,專利號為“03345801.4”的外觀設計獨占許可專利,該專利于2003年7月14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于2003年12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授權公告。
但是溫州愛好筆業有限公司發現在義烏國際商貿城至少二十來家企業在銷售仿冒愛好筆業的上述筆(AH521)專利產品,不同侵權廠家的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及銷售價格也相差迥異,這款專利產品由于多家企業的仿冒造成產品生產主體和銷售市場混亂,產品價格也一降再降,愛好筆業高層領導經過討論認為這款專利產品若再不進行有效的市場打假維權,其結果必將是無法再抑制住侵權廠家的仿冒勢態,遂委托我公司溫州甌越專利代理有限公司開展系列打假維權,目的在于整頓這款專利產品的流通市場。我公司在接受愛好筆業的委托后,指派法務部同事配合愛好筆業對義烏多家侵權廠家的產品情況、銷售地址進行將近一個月的摸底調查,從中排除掉從愛好筆業購買產品的廠家,對那些未經許可擅自實施仿冒行為的侵權廠家進行整理確認,總共挑選了義烏地區十來家銷售商以及侵權廠家做為此次維權的對象,同時我公司向義烏市公證處對這十來家銷售商及廠家實施銷售的侵權行為分別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在這十來家銷售商及廠家初步侵權證據都調查收集好后正式向義烏市人民法院起訴。至此,愛好筆業委托我司進行第一輪維權的舉證措施完成,該系列案件已經結案,被起訴的這十來家銷售商及廠家都分別受到了相應的懲處,包括停止侵權、銷毀專利產品、賠償愛好筆業受到的相應的損失等。
【典型意義】愛好筆業的筆(AH521)的維權之路經歷了為期數月的證據收集工作,我司法務部在經過反復的證據調查核實以及往返于溫州、義烏等地進行公證取證,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也正是因為前期充分的準備工作,為我們后期案件在侵權審理程序中贏得勝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企業應該善于運用專利來維護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也給專利意識淡泊的企業敲響了警鐘,跟風仿造終不可取,自主創新才是企業發展的硬道理!